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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(第2页)

「真的、真的,我妈妈离开这个家的时候,我六岁,六岁很大了对不对?可是很奇怪,我完全不记得关于妈妈的事情。

「一点都不记得?」

央柰偷看了他一眼,每次当她说起这件事情,别人要不是张大嘴巴露出难以置信的样子,要不然就是哈哈大笑说「央柰妳别开玩笑」,没人把她的话当真,但袁希珩似乎是个例外。

他很认真的听着,而且没有笑她的意思。

那样的温和态度对她来说是一种鼓励,于是她点了点头,「嗯。

央柰记得有一段时间,老爹带着她穿梭在一间非常大的医院,医生跟她谈了很多话,可是她还是想不起六岁前的事。

「医生说,这是一种刺激过大便会选择性失忆的病,有的人会好,有的人不会,我好像是属于后者吧。

央樨就不同了,她记得所有的事情,她会翻着照片,一张一张告诉我,那是在什么时候拍的,按下快门前,妈妈说了什么,我又说了什么,央樨不只是我的姊姊,她还替我保管了与妈妈的回忆,所以央樨对我很重要。

央樨……

央柰一直到长大之后,才知道「樨」是桂花的意思。

不过央樨不像桂花,比较像百合,因为百合很清雅、很高贵,跟央樨的感觉一模一样。

央樨真的很出色。

所以她们是一对不太相像的双生儿。

有时候她会对着镜子发呆,研究自己的五官以及骨架,或者是走路的样子。

如果只看脸,她跟央樨几乎没什么不同,不过人生不是只凭着一张脸过活,长久相处,个性也很重要。

就拿袁希珩来说好了,他总能在很短的时间分辨出两人的不同,就算穿同样的衣裳、做同样的打扮,他还是有办法在第一时间说出谁是姊姊、谁是妹妹。

这一年以来,没有一次说错。

「其实妳跟央樨不像,一点都不像。

嗯嗯,央柰沈痛的点头,她知道、她知道,只是知道是一回事,但从别人口中听到,又是另外一回事。

喜欢碍…

他眼睛会看得这么分明,应该跟喜欢有关吧。

「喜欢」这两个字,有时觉得很简单,有时又觉得很困难。

哪,就拿她班上同学来说好了,居然也有人喜欢袁希珩耶!

虽然说都是同一所学校的学生,但是国中部居然会捞过界去留意到高中部的人,怎么想都觉得很不可思议,只能说他是个天生发光体吧。

就像漫画中的男主角一样,什么学生会长、永远的第一名、棒球队的第四棒之类的,全部都是他的荣耀。

在学校是,在美丽街也是。

才搬来短短一年,他已经变成同龄小孩的梦魇,因为每个妈妈都会对自己的小孩说:「你看你、你看你,这是什么成绩?人家袁希珩可以考九十分、一百分,你为什么不行?」

所幸的是,其中不包括央柰。

倒也不是说她可以与之分庭抗礼,而是沈老爹对女儿们采取放任教育,只要不学坏,一切都好商量。

感激开明的老爹,央柰想。

要不然别说袁希珩了,光是出色的央樨,就足以让她被比到灰头土脸……「央柰,发什么呆啊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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