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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(第1页)

倒也是可笑。

冠礼是男子的成年仪式,司马晨对此不甚感兴趣,然而司马一家是燕国勋贵之首,即便不愿,却也不得不重视起来。

若不加冠,司马晨便无法袭爵,更是无法名正言顺地统领节制军中事宜,更遑论率军远赴漠北收复失地。

所以加冠这件事,司马晨急,而比她急的,大有人在。

开府才三日,段毓桓便在大朝会上责令有司筮日。

言下之意便是找一个最近的吉日,这几日内即成加冠礼。

对于段毓桓如此着急的态度,司马晨并无异议,她虽对漠北企图心甚少,但早日袭爵,她便能早日回封地,在这件事情上,她倒是和段毓桓殊途同归了。

司马一族虽然嫡系血脉凋零,然而旁支却算得上枝繁叶茂,纵使父兄皆亡,仍有族叔来主持此事,以求永吉。

如此,便什么都不差了。

府中人忙前忙后,司马晨却是极为淡然。

依旧懒散模样,没个正行,她坐在梧桐树边,身边是红泥小火炉,上头还有用来温酒的酒樽。

也不知她在此处坐了多久,此刻她的肩头已有薄薄的一层雪,随意地拂开肩头的细雪,司马晨瞥了眼身下已被染脏的衣摆,不去管这身段毓桓的赐服多么华贵。

抬眼看着几人忙碌,从火炉上拿起一樽酒,懒懒地同刚从外回来的少角笑道:“少角,来陪我饮一樽。”

少角在外奔波一日,正是口渴。

他走到司马晨身边,蹲下身,接过司马晨递过的酒樽。

晨爱白玉,爵位也为王爵,因此府中器皿多为玉制。

然而今天她手中的酒樽却不是玉酒樽,而是一件盆状的鎏金兽足酒樽,青铜质地的酒樽当世少见,就这样被她拿来温酒。

少角饮酒向来牛饮,喝下一大口,这才觉得口渴渐缓,道:“打听到了,筮宾已毕,加冠的正宾是大司命。”

司马晨笑了笑,并不意外。

司马嫡系一族的冠礼都是大司命主持,说来也怪,就连王上的冠礼有时也并非大司命主持,怎么到了司马家的冠礼,主宾次次都是大司命呢?天命真那么能算?

究竟是天命还是人为?

“大司命深居简出的,一年到头就出现那么两三次,俸禄还那么多。

这活计当真不错。”

少角将酒樽放到司马晨的身边,想到那大司命的面相,“少君可曾见过大司命?我方才瞧了一眼,这司渂也太年轻了些!

肤白貌美,杨柳细腰,也不知她的占卜到底可不可行。”

司马晨抬首,眼眸幽深,唇角的弧度也没有一丝改变,并无表示。

“少角慎言!”

少征从后院过来,刚入庭院便听到少角在少君面前大放厥词,疾步走了过来,一脚踹上少角的腿弯,令其跪下。

猛然下跪,少角疑惑不解,扭头要找少征寻个理由,却见到少征竟也跪了下来。

见状不对,少角连忙趴伏,虽然并不知自己错在何处。

司马晨却是摆了摆手,似乎不甚在意,她撑着树干起身。

过了片刻后,居高临下地瞧着跪在地上的二人,道:“少角言辞无状,军棍四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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